無錫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機構及其職責
(一)會員大會
會員大會由參加協會的全體會員、準會員組成。
會員大會為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。
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責:
1.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;
2.審議批準理事會、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報告;
3.審議批準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;
4.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、監事;
5.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專職副會長、副會長、監事長;
6.審議取消會員資格的處理決定;
7.審議通過會費的繳納標準;
8.審議決定對協會的解散和清算等有關終止事項;
9.審議批準需經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。
(二)理事會
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。
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,對會員大會負責。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。
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:
1.負責召集會員大會,并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收支狀況;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;
2.對會員遵守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情況進行監督,對違反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的會員進行處分,取消會員資格處分應報會員大會決定;
3.制定年度工作計劃;
4.制定年度財務預算、決算方案;
5.決定會員的入會;
6.審查批準會員的自愿退會;
7.擬訂行業自律制度;
8.決定協會內部機構的設置;
9.選舉、任免協會秘書長;
10.決定聘任協會副秘書長及各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;
11.建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;
12.制定協會的內部重要規章制度;
13.其他需經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。
(三)常務理事會
協會設常務理事會。常務理事會由會長、專職副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組成,監事長列席會議。理事會閉會期間,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。
(四)監事會
協會設監事會。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、監事若干名組成。
監事會的主要職責:
1.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;
2.列席理事會會議,監督理事會工作;
3.監督協會的會費收取及財務預決算的執行情況;
4.監督協會的各項經營活動;
5.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;
6.負責組織對會員投訴進行取證調查,(也可委托秘書處辦理);
7.監督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工作。
(五)會長、專職副會長、副會長、監事長
協會設會長一名、專職副會長一名,副會長若干名,監事長一名。
會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,履行下列職責:
1.主持會員大會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;
2.檢查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;
3.簽署協會的決議和有關重要文件;
4.組織、領導協會各項重大工作。
專職副會長履行下列職責:
1.協助會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;
2.具體領導協會秘書處開展工作;
3.提名協會各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及副秘書長人 選,提交理事會決定。
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,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指定一位副會長代其履行職責。
監事長履行下列職責:
1.主持監事會會議;
2.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;
3.主持監事會開展工作。
(六)專業委員會
協會根據需要,設立專業委員會,經中國銀監會審核,報民政部門備案。目前,協會設立六個專業委員會,即法律工作委員會、自律工作委員會、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、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、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、外資銀行工作委員會。委員會下設辦公室,負責各委員會日常工作。法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維權部、自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自律部、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培訓部、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農村合作金融聯絡部、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自律部、外資銀行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際部。專業委員會主任由專職副會長提名,專業委員會會議選舉,理事會聘任。
(七)秘書處
協會設秘書處,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。協會秘書處下設九個部門:辦公室、宣傳信息部、自律部、維權部、教育培訓部、農村合作金融工作聯絡部、國際關系部、計劃財務部、熱線服務部,協會根據工作需要可增減秘書處職能部門。
協會設秘書長一名,副秘書長若干名。
秘書長主要職責:
1.在專職副會長領導下,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
2.協調內部機構開展工作;
3.提名秘書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,報會長或專職副會長決定;
4.提出秘書處工作人員聘用名單,報專職副會長決定;
5.處理其他日常事務。
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