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裝飾行業協會:
我是住愛達花園蘭花園的業主,于2012年4月20日,我與我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稱我樂)簽訂了裝修合同,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問題,與我樂公司多次交涉未果,求助裝飾協會。
投訴問題一、工程質量差
1、北邊新砌外墻多處滲水,個別區域滲水嚴重,導致無法居住,并造成部分家具滲水,起泡;
2、房內砌墻平整度及垂直度嚴重偏差,導致門套安裝出現問題,影響整體美觀;
我認為這是因為我樂不當造成,現場我家多次滲水,要求我樂盡快解決。
投訴問題二、工程執行未嚴格按照設計方案執行:
1、按照設計要求,廚房吊頂要求為全部鋪設吊頂材料,而目前廚房吊頂的鋪設出現板材代替吊頂安裝的情況;
2、儲藏間未按照設計圖紙及預算明細中列明的材料及施工要求執行;
三、工期一再延誤
合同約定整個工期時間為60天,然自4月20日開工至今,仍未竣工;
請求事項:
1、首先將工程內公司承擔的未解決項在2012年8月27日前解決(油漆、吊頂及衛生間門/墻);
2、就滲水問題及房屋施工等問題,希望我樂盡快拿出解決方案;
我樂裝飾公司看到這則投訴迅速派張監理來我會處理。
我樂裝飾公司張監理陳述:業主王先生家是單室套,住在7樓,業主要求增加一個小房間,決定在原廚房(北面的陽臺)改造,現場施工是砌12cm厚的單墻,項目收費為300元。
張監理還說公司在之前就提醒過業主陽臺改造可能會發生滲水現象,之后公司也做了外墻防水防護處理?,F外墻出現滲水現象,公司與業主雙方協商,公司提出沒有做外墻防水的資質,同時預算中也沒有這個項目,也從未收過相關外墻防水的費用,所以出現外墻滲水的問題和公司無關。
業主第一次提出需要裝飾公司賠償700元,公司未認可,后來裝飾公司為了將此事解決答應給業主900元,但業主提出賠償900元沒結束,此項目必須從公司走,如出現問題還是找公司,我樂裝飾公司不能接受。
現我樂裝飾提出以下解決方案:
1、公司同意補貼業主外墻防水部分費用,總計900元整;
2、業主自己解決外墻防水問題,與公司再無糾紛;
3、業主必須付清2000元增項款及1780元的剩余工程款,合計3780元整。
9月初了解, 我樂裝飾已經找專業防水公司解決業主外墻漏水的問題,目前未發現滲水,結果業主比較滿意